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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少年不耐地打断他们俩的寒暄,“你考虑好了吗?”“当然可以。”蒙德笑了笑,招手让人拿来了圣杯和匕首,毫不犹豫地捋起袖子从自己手腕上放血。其他侍者见此不由惊呼一声,想要劝说他改变主意:“蒙德大人——!”但蒙德却摆摆手示意他们停下脚步,将那个圣杯都放满血液后,蒙德又为自己施了一个治愈魔法,等手腕上的刀口愈合后,他将圣杯捧到苏锦之面前微笑道:“只要能得到希利尔大人的原谅,蒙德愿意做任何事。”苏锦之:“……”他真的只是随口说说。里维斯伸手接过圣杯,苏锦之探头过去瞧了一眼,嫌弃道:“居然也是红色的,我还以为高贵圣者大人的血液会是金色的。”蒙德笑着:“金色的血液,那可是神才有的。”“是吗?”少年问了一声,他伸出一根纤细白皙的手指沾了点圣杯血液,如同品尝什么美味的果酱那样吮掉指尖的红色,“醇厚干净,没有多余的香气,但是有些烈,我认得它,这是光明的味道。”“你知道吗,蒙德?”少年放肆地笑开,“我在你和圣殿侍者的身上都尝到了这种味道,可是里维斯的血却没有。”他盯着红衣圣者,声音如同夜莺歌唱,清澈动听:“他的血和我的一样,是没有味道的。”蒙德沉默地看着他们转身离开,他身后的侍者靠近他,小声问道:“蒙德大人,您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血给他?”“我的血里有光明之力,假若他真的是血族或恶魔,一定会遭到反噬。”蒙德垂下眼睫,叫人看不清他眼底的情绪,“但他不是。”侍者惊讶地睁大眼睛:“希利尔伯爵真的不是血族?”蒙德想起他那张天使一样的面容,苦笑一声:“也许他比那些魔鬼更可怕。”“乔希大人。”里维斯跟在苏锦之身后,捧着圣杯问他:“这些血液需要我帮您装起来吗?”苏锦之毫不在意地回答他:“倒了吧。”里维斯顿住脚步。“他们的血液是挺干净的,却像烈焰和岩浆一样辛辣,灼烧我的喉咙。”少年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脸上带着艳丽的笑容:“或者你想喝掉,也是可以的。”里维斯望着他,勾起唇角将圣杯里的血液一饮而尽,随后抛开杯子,评价道:“真难喝,乔希大人,您的选择是对的。”“你真会讨我开心,我已经不生气了。”苏锦之看着他叹了口气,“就是那个泼我圣水的侍者令人讨厌,我真想杀了他。”“我会达成乔希大人的一切愿望。”里维斯走到他的身边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为他擦着脚上的灰尘,“即便铺上了地毯,大人的皮鞋还是沾上了肮脏的灰尘。”“你擦掉不就行了?”“是的。”里维斯站起身,俊美的脸上带着微笑,“我会永远陪伴在乔希大人的身边。”乔希·希利尔伯爵的马车队伍浩浩荡荡地朝着皇都前进,他们从被暴风雪统治的利兹山脉而来,似乎也带来那里寒冷的气息。车队入城的那天,原本热闹的皇都街道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每一户人家都把门窗死死地锁紧了,甚至将自己的孩子关紧不许他们出门,生怕那血腥残忍的妖精伯爵把他们捉去放血,以此来保持他永恒的美貌。皇帝是个四十多岁的俊美大叔,他很热情地将苏锦之迎进了皇宫,不过除了他以外,就连他的皇后也不想接近苏锦之。苏锦之把给他准备的贡礼留下后就去了乔希·希利尔在皇都的庄园,凑巧的是,这座庄园叫作“桑弗洛”,和上个世界宋明轩的桑拂落牧场读音几乎一模一样,他要在这里待上整整一个月,等新年礼结束后才能返回黑天鹅堡。皇都的天气和利兹山脉可不一样,虽然是冬天,但下午的阳光却很灿烂。可不管是多么舒适暖和适合散步的下午,苏锦之都只能待在遮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点着蜡烛烤火。“这里的雪可真是温柔。”苏锦之倚在豪华软和的摇椅上,手里捧着一本游记读着。里维斯端了个矮凳坐在他的面前,握着他的右脚在为他剪指甲——在这种没有指甲剪的时代,修剪指甲还真是个麻烦事。“是啊,乔希大人。”里维斯笑了一下,手里拿着小矬子正在给修剪整齐的指甲抛光,“这里的雪都是一片一片慢慢地落下,真是温柔呢。”“但是这里的人很讨厌。”少年放下书籍,眯着眼睛不高兴地抱怨:“我听说圣殿的人也来了。”“乔希大人很讨厌他们吗?”“哈,讨厌?难道你会喜欢不喜欢你的人吗?”里维斯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眸望着少年如蓝宝石般耀眼的眼睛,他的一头漂亮的金发因为慵懒的坐姿而变得打卷,凌乱地搭在耳侧,浅玫瑰色的唇瓣抿得紧紧的,显示出主人并不高兴的内心。“或许会的呢,乔希大人。”里维斯低下头颅,盯着着他手心里白皙的脚背柔声说道。少年睨了他一眼:“那你还真是可怜。”“不会的。”里维斯勾起唇角,笑道,“能陪伴在乔希大人身边,我很幸福。”“是吗?”少年淡淡地应了一声,这些奉承讨他欢心的话他已经听多了,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已经修剪好了吗?”苏锦之从摇椅上起身,赤脚在毡毯上踩了几步。里维斯将刀具一个一个有序地收进盒子里,回答道:“是的。”“那走吧,我要出门。”“出门?乔希大人要去哪里吗?”“你忘记我和你说过的话了吗?”少年坐回摇椅上,抬起脚蹬了蹬他的腿,“我要去奴隶市场买奴隶,快点为我穿鞋。”“乔希大人,这种事您让仆人们去不行吗?外面的太阳如此毒辣,您会受不住的。”里维斯轻轻叹了口气,半跪下把少年的纤细的脚踝捧到自己面前,拿着长筒袜,将脚踝至膝盖上方奶油似的皮肤全部遮住。少年百无聊赖地撑着自己下巴,皱眉抱怨道:“可是皇都很无聊,我听里根说奴隶市场新来了一些强壮的黑奴,我还没尝过他们的血呢,说不定我能找到和‘风’一样的味道,如同浓烈的白兰地,能从喉咙燃烧到我的心口……”里维斯动作一顿,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苏锦之没有发现里维斯的异常,他穿好鞋后就径自走到了高大的立镜面前,将自己乱的头发按好,又接过里维斯递过来的手杖:“走吧,里维斯。”奴隶市场是一座城市最黑暗的地方,哪怕是在繁丽华美的皇都,这里也聚集了许多背负着罪恶的人。奴隶市场是没有人权的,小偷和流浪汉,强盗和土匪,这些在刀尖上舔血或是靠着乞讨和下作手段活下去的人都居住在这条肮脏的街道上,前者作为观众,观赏着这座城市丑恶的嘴脸,骂骂咧咧地诅咒庄园城堡里醉生梦死的贵族和富人;后者作为商人,带来无辜可怜的破产者,没落或被拐走的贵族后裔,甚至连美丽的精灵危险的妖精都能成为他们的商品;而拍卖场的人和奴隶贩子则以中介人的身份,带着出卖灵魂的笑容,从贵族手里用这些商品换来黄澄澄的金币和宝石。路上,苏锦之问零号:“拯救总目标在哪?是在奴隶市场里吗?”零号说:“是哒,宿主大人。”“可是奴隶市场里的奴隶那么多,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他?”苏锦之挣扎着,想要把见面的时间再往后拖一拖,“要不等要走的时候再来吧?我现在买下他也不能立刻返回黑天鹅堡。”零号也有些犹豫:“对喔……但我相信宿主大人您一眼就能看到他的!”“可是——”“找不到你把奴隶全部买下来不就行了?”一号冷笑一声打断他的话,“乔希·希利尔有的是钱,你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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